根据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市总工会发布的安人社仲裁[2024]4号文件,殷都区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我区劳动人事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2024年10月,我区仲裁院根据以上文件精神,已经落实相关举措,截止目前已向工会移送5个案件。
殷都区劳动人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负责劳动人事关系及职工权益保护等领域产生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区劳动人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设立由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会同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协商进行,区人社局应当为区劳动人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区劳动人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实体机构依托区人民调解员协会设立,并与区人民调解中心驻区人社局人民调解工作室、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劳动人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实行一个机构多个牌子一体管理体制。
接下来,殷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加强经验推广和宣传发动,营造“依法维权、调解优先“的良好氛围。我区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将调解的非对抗性和仲裁的权威性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着力推动解决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