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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2026/11/05 城事通编辑部 2.6k 阅读 213 点赞 查看原文

尊敬的武政代表: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道路运输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乡村道路运输能力提升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指导龙安区公路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县道X008铺岭线(国道341至湖波水泥厂段)升级改造工程,该项目全长3.864公里,按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该项目路面工程已完成,目前正在进行附属工程施工。项目完工后,将大幅提升该路段通行效率,有效分流周边乡村过境车流,缓解区域运输压力。二是系统谋划路网长远建设,已将县道X009天交线、县道X008铺岭线升级改造项目纳入龙安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目前正开展前期勘察设计和立项报批工作,后续将按规划时序稳步推进,从根本上改善山区乡村道路基础条件。三是强化农村交通安全治理,龙安区已制定农村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已纳入治理计划,预计2027年全面完成治理。重点推进穿村路段 “机非分离”、危险路段安防设施增设、交通标识标线更新等工作,预计2027年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清零。

  下一步,将以您的建议为重要遵循和工作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克服困难挑战,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快在建项目收尾,确保县道X008升级改造工程按期通车。二是提速规划项目落地,力争“十五五”初期启动县道X009天交线、县道 X008铺岭线建设。三是补齐配套设施短板,持续推进农村道路安防工程、标识标线更新和停车场建设,逐步解决道路狭窄、机非混行、穿村拥堵等问题。同时,我们将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升乡村道路运输能力和通行安全性,切实满足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求,为乡村旅游发展、特色产业升级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

  根据《河南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责任主体为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负责筹集项目建设所需地方配套资金。作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将积极对接上级交通部门,精准把握当年农村公路投资政策导向,结合龙安区项目实际需求,全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适时予以安排,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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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