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习近平依法治国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安阳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等文件精神,积极落实上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效确保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充分发挥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作用,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职责。先后印发了《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行政指导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文件。在去年建立的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诉讼、法制审核等各项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工作亲自部署,及时听取和研究有关情况;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扎实推进分管领域法治建设,构建了局主要领导抓总协调、分管领导靠前指挥、职能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干部学法和普法宣传,努力营造法治氛围。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印发了了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将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等理论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局长办公会集中学习内容,全年局党组集中学法4次、局长办公会集中学法9次。
2.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法。一是为干部职工购买法律书刊《行政处罚法释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释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汇编》总计300余本;二是集中组织以《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为内容的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知识考试,集中观看公益诉讼庭审;三是举办由局法律顾问主讲的全市系统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培训,开展以《宪法》公民教育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素养;四是观看法治电影,提升职工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意识。
3.加强社会普法宣传。一是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日等主题日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与《安阳日报》社小记者中心联合举办了“爱家乡,爱自然资源”地球日宣传活动,与人民大道小学联合开展第31个全国土地日自然资源科普教育活动。12月3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大院举行“12.4”宪法宣传日主题活动,制作展板4块,发放宣传页300余张;二是开展普法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在安阳师院法学院举办《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亮点解读专题讲座,共150余名师生参加了讲座,在东关社区开展“宪法宣传日”专题普法活动,开展不动产登记进社区活动,现场接受群众政策咨询;三是拓宽普法渠道,通过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法律法规政策方面文章共122篇,及时对新出台法律法规进行权威政策解读,将新媒体作为社会普法宣传主阵地,提升宣传效果,扩大受众覆盖面。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有效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提升规划引领。同步推进市、县、乡(镇)三级国土空间规划,市级及所辖5个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方案均已形成,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均已启动,其中18个乡镇已完成初步方案。完成生态红线评估调整,完成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约456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试划形成了试划方案。2021年共组织编制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26项,总用地面积约267.12公顷;共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1项,总用地面积约189.21公顷;共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3项,总建筑面积约445.10万平方米。
2.加强要素保障。加强要素保障。积极保障用地需求,一方面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计划指标,上报国家重大项目10个、1528公顷,将54个单独选址项目申报纳入了省重大项目清单,用地报批新增计划指标将全额由国家予以保障。另一方面督促指导“增存挂钩”释放新增计划,深入挖潜增减挂钩指标,2021年,我市共上报163个批次26354亩,累计获批124个批次22304亩,保障了安罗高速、引热入安工程、安阳民用机场、沿太行高速、光远新材料等项目顺利落地。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大批而未用土地和闲置土地的消化处置力度,省厅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均已完成。
3.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完成“十三五”期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自查工作并按时上报;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按照省确定85%永久基本农田目标原则,全市已试划永久基本农田309.84万亩;严格落实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全市完成新增耕地报备入库9批,新增耕地4448亩,共完成108个批次、11802亩占补平衡指标配备工作。
4.严格自然资源执法。一是强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对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新上任的村支部书记六期2500余人进行了教学培训,开展“自然资源执法+”集中宣传月活动等措施,连续6个月我市保持“零新增”,全省排名第二;二是及时下发《关于从严从快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私挖滥采矿产资源、非法开采破坏山体等问题进行处理的通知》等4个文件,加快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比例达73.3%;三是加强卫片执法整改工作,已整改耕地面积974.5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初始比例从初始27%下降为5.69%,市级和各县(市、区)均低于15%的问责比例;四是在全市全面推行自然资源“一网两长”制,出台了《关于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的实施意见》,确定各级田(山)长、网格员共计16154名,累计巡查93344次,巡查完成率87.6%,其中巡查发现疑似违法线索70条,接受省厅下发违法线索15条,全部上报省厅办结,办结率100%;五是开展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省厅下发我市废弃矿山图斑1416个,面积57816.75亩。目前1412个图斑已通过省厅审核。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共刑事立案7起,破案2起,公诉8人,采取强制措施3人,涉案价值493万元。
5.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我局承办政务服务事项179项,法定时限5173天,压缩为310天,压缩比94%。其中108项承诺一日办结,剩余71项均达到国内领先标准。牵头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类项目由法定时限120日压缩至5日,社会投资类项目由法定时限80日压缩至3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针对企业反映的20项问题,一企一策理清解决路径,12个问题已圆满解决,6个问题已初步解决,1个问题正在协调解决中。
6.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一是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三调”)“三调”数据成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搭建市级“三调”数据库管理系统及共享应用平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支撑;二是已编制完成我市“十四五”基础测绘地理信息规划。联合测绘全面进入试行阶段,该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三是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灾后重建工作。制定我市《安阳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市汛前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116处,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33起,无人员伤亡。汛期结束后,经过治理,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3处。建立气象联合预警体系,与市气象局共同发布预警预报27次。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年底前编制完成。积极推进灾后恢复重建,明确局领导牵头分包受灾32个乡镇,全市统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703个,坚持原址重建为主、异地迁建为辅的原则,纳入用地报批管理系统16个,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共670亩,将作为重点项目全力提供要素保障。
(四)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有效推进依法行政。
1.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审批服务等各类政府信息共600余条,依法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185件,有效保障了公民知情权,确保行政机关工作依法公开透明。
2.全面落实清单制度动态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确保权由法定。规范收费项目,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梳理,除省级以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收取的费用外,其余全部清理。对保留的收费,严格执行法定收费标准和相关减免政策,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
3.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局2019年以来的工作开展了工作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我局在5个接受评议的市直单位中排名第二,测评结果为满意。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今年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23件、政协委员提案14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回访率、满意率均为100%,我局荣获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自觉支持人民法院案件审理,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局长、副局长及分管领导共出庭应诉4次。
4.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落实局领导决策会议制度,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要求,对“三重一大”事项,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会议决定。
5.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要求,全年共审核各类文件15件(含市政府代拟稿),各类合同、协议18份,有效确保行政决策及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6.认真配合立法,严格范性文件管理。配合市人大、市政府完成了《安阳市政务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对市政府相关部门代政府起草的67件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对局近几年来代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清理。对局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把审核关,确保了程序、内容合法。
7.圆满完成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按时间节点完成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及申报,目前行政执法证件已换发到位。
(五)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答复案件10件,其中代市政府作为第三人参加答复6件;行政应诉案件52件,其中代市政府应诉5件,无纠错类案件。应复应诉工作中,始终坚持落实自然资源行政复议和应诉规定,职责分工明确,律师积极参与案件办理,能自觉支持各级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案件审理,履行行政复议机关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六)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法律服务作用。聘请了河南国厚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全年法律顾问共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应诉案件52件,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45次,参与合同、协议制定及修改32份,参加局涉法事项处理会议15次,驻场服务48次,提供法律咨询无数,较好地履行了合同义务,在协助我局处理涉法问题,化解行政争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普法宣传还不够深入。向基层、向企业、向学校延伸不够,向参与土地管理的一线工作人员延伸不够,手段较为传统单一,利用新媒体意识不够、能力不足,经常性和普遍性还有待提高。
(二)行政争议依然较多。虽然今年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相比呈下降趋势,在全省范围内不属于案件多发地区,但案件数量依然较大,反映出的行政争议依然较多。充分说明依法行政工作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全市系统在案件审查审理期间主动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从源头上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创新方法举措不够。
(三)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抓得不实。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培育不够重视,未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执法过程中运用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等“柔性”执法方式采用较少,缺乏主动积极探索多种方式推进行政执法效果的意识,政策掌握运用水平和创新能力不足。
(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力度还不大。少数业务科室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意义认识不清,要求执行不严,行政执法公示存在公示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目前以纸质卷宗为主,卷宗内文书制作还不够规范,卷宗整理标准有待提高。在探索创新利用音像、电子设备记录方面研究不够,成效不明显。
三、下步工作重点
2022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持续做好“放管服”工作。及时落实国家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政策,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衔接工作,抓好审批服务流程再造工作。二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围绕总体要求,结合局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着力抓落实,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四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落实“以人为本”的行政复议应诉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制度的监督纠错功能,对涉复涉诉案件依法出庭答辩,建立定期分析通报制度,积极支持行政复议机关和各级人民法院案件审理,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裁决,不断改进工作,完善行政行为。
(三)继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八五”普法工作安排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创新普法形式。加强对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普法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准确把握行政执法制的实质和涵义,完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制度保障,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着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建立考核评议机制,落实错案追究制度健全责任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
(五)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厘清自身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健全审查时限、审查标准、审查程序等机制,提高审查质量。四是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建议书、工作报告等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健全法律顾问列席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机制,畅通法律顾问意见表达渠道,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政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合同审查等涉法问题处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