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2023年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序号8)验收
销号公示
安阳市负责的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督察整改任务第8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参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对历史遗留责任主体灭失矿山治理推进力度不足。按照安阳“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第一批生态修复治理项目16个,市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历史遗留责任主体灭失矿山治理清单显示,实际完成项目6个,另外有2个矿山转型利用,有4个矿山进行了资源整合,还有4个历史遗留责任主体灭失矿山未完成生态修复治理任务。
二、整改目标
完成历史遗留责任主体灭失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
三、整改措施
(1)压实责任。2023年8月底前,林州市、殷都区分类建立治理台账。
(2)科学编制修复治理实施方案,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四、整改落实情况
1、2023年7月,林州市焦家屯石料厂已完成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2024年10月林州市焦家屯石料厂已完成生态修复野外施工;2024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及资料汇编。
2、2024年9月,已完成横水镇东下洹、小崔脑废弃灰岩矿自然恢复评估报告编制,2024年10月已完成人工辅助干预补种等措施。于2024年11月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3、2024年10月已完成图斑自然恢复评估报告编制并经政府批复同意,且报告于殷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12月已完成恢复区的渣堆清理、覆土等辅助措施。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向验收组反映。
联 系 人:江勇志
固定电话:2215689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