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切实发挥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处理中的前端性、基础性作用,4月19日,市人社局会同市总工会在市委党校举办“劳动法律监督员 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班。省总工会法律和社会工作部三级调研员陈梦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常青,市总工会三级调研员李海燕,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张祝强出席开班仪式。各县(市、区)总工会分管法律工作的副主席、法律部长,各产业工会主席,市直工会、安钢工会负责法律工作同志,30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负责劳动法律监督或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同志,共计145人参加培训班。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关卉围绕“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问题解析”进行了授课,结合《劳动合同法》具体条款和真实案例,详细介绍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有关问题。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张祝强围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方法与技巧”进行了授课,结合多年从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的丰富经验,列举了众多案例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矛盾争议,详细介绍了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持续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政策宣讲活动,进一步提升基层矛盾预防和化解的能力,更好地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