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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召开《关于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完善用地手续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2026/05/29 1.1w 阅读 268 点赞


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召开《关于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

完善用地手续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关于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用地手续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政策科学可行、公开公正,拟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630日(星期)上午9时

二、听证会地点

安阳市规划展示馆(朝霞路6号)1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关于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用地手续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 户籍在安阳市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在安阳市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 与用地手续办理、补缴土地出让价款等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组织。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于2026年620日前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ayzrzyqy@163.com。

(三)按广泛性、代表性原则并根据工作实际需求,我局从申请报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选择确定听证会代表,并以电话或者书面形式进行通知,听证会代表接到通知后须按时参加听证会。

五、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以公民身份参加听证会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参会;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参会的,应携带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及委托书参会。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并有权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实事求是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五)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未经许可,与会人员不得随意录音、拍照,影响听证秩序。违反听证纪律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离场。

(六)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联系人:殷林伟 联系电话:2215675

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29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x

附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x

附件3:关于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用地手续的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x

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x

关于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用地手续的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