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豫扶贫办〔2017〕129号)、《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安阳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6号):中央资金36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3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6号)有关要求,中央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6万元,全部用于滑县民族聚居村产业发展。
三、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情况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区名称 | 小计 |
| 合 计 | 36 |
| 滑 县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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