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安阳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工作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就安阳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安阳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事项背景与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精神,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最低补偿标准的通知》(豫政文〔2025〕16号)要求,对2016年公布实施的《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安政〔2016〕32号)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初步制定《安阳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征求意见稿)》,本次调整坚持公平合理、协调平衡、公开听证、平稳过渡的原则,充分考虑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泛听取各⽅⾯的意⻅建议,注重时序衔接与空间平衡,与现⾏政策及补偿标准充分衔接。与原标准相⽐,调整后的征收集体⼟地地上附着物和⻘苗补偿标准分类指标体系更加细化全⾯,补偿标准更加符合市场⽔平,调整后的补偿标准原则上不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补偿标准。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 对象范围
安阳市范围内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 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对本次补偿标准调整的态度、意⻅、建议和诉求;是否存在引发社会稳定⻛险的因素。
四、征求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对该项目有建议或意见的,按照附件(安阳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问卷<单位>、安阳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问卷<个人>)格式填写调查问卷,并发至邮箱jtpg208@163.com。
五、联系方式
(一)评估主体: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刘冰
联系电话:0372-2215607
(二)评估单位:河南金土空间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旭
联系电话:13503977361
邮箱:jtpg208@163.com
六、截止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