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作用,切实维护特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健全支持起诉检察职能,安阳市龙安区司法局与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检察院加强法律援助与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合作,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日常衔接机制,以多种形式充分整合资源。
《意见》共十七条,从适用对象、适用案件范围、具体办案流程、配合协调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有力促进法律援助与民事支持起诉的有效衔接,搭建起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共同维护特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新平台。《意见》明确了法律援助与民事支持起诉协作的线索范围、办理流程、矛盾纠纷化解等事项,确保履职补位不缺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依法维权诉求,最大限度保障特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座谈会上,安阳市龙安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海林分享了法律援助工作在民事领域的实践经验,强调了在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案件中,与检察院民事检察紧密结合的必要性,要求法律援助中心严格落实《意见》要求,有力促进法律援助与民事支持起诉的有效衔接,搭建起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共同维护特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新平台。
会后,双方建立定期联络机制,进一步畅通沟通交流渠道。
下一步,龙安区司法局将以落实《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良性互动,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坚持依法履职,不断强化法律援助与民事支持起诉的“复合”作用,共同构筑维护特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防护墙”,促使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为龙安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